关于发布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方清单》、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供方资格暂停清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/09/11 |类别:采购公告 | 浏览次数:2370
各供应商:
2020年8月14日,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布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方清单》、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供方资格暂停清单》,具体如下:
1.纳入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方清单》的供方:
无锡市新峰管业有限公司,处理期限:2020-7-21至2023-7-20;
2.纳入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供方资格暂停清单》的供方:
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,暂停资格期限:2019-1-18至2022-1-17;
中兴能源装备有限公司,暂停资格期限:2020-7-21至2021-7-20;
按照我公司《供方资格管理程序》的要求,对纳入不良行为供方清单、供方资格暂停清单的供应商,在处理/暂停资格期限内,不允许公司供方及各级分供方与其新签应用于公司项目的分包合同,请各供应商严格执行我公司的管理要求。